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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
发表者:本站编辑  |  发布时间: 2019-06-21 12:24:58 | 浏览数:
  

各部门:

         按照省校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、市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暑期前后学校安全工作,提升师生安全防范能力,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水平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   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担负安全管理责任

        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强化政治安全,维护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,扎实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牢固树立安全第一、生命至上理念,增强师生安全意识,提升安全素养,掌握安全技能。针对学期末及暑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、安全管理难度大的特点,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把暑期安全工作列入党政议事日程,明确责任,处理好教学、科研、社会培训和安全稳定的关系,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并责任到人,建立持续改进的内控机制,吸取火灾及网络政治安全教训,坚决杜绝“三违”行为。

         二、加强暑期安全宣传教育,落实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

         1.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师生安全教育专项会议,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暑期安全专题教育,加强夏季防火、防盗、防诈骗、防溺水、防交通事故、防意外伤害、防雷电和台风自然灾害等内容的安全教育;开展“珍爱生命,拒乘黑车”交通安全主题教育;开展“拒绝传销,从我做起”就业主题教育。加强期末、暑期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安全管理,认真做好暑期学生去向登记工作,切实摸清暑期学生去向和数据,与家长联系并做好去向确认工作对暑期社会实践、实习和打工的学生,要加强法制和安全教育,预防黑中介欺诈,防范“就业陷阱”,重点强化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,做好拒绝非法传销、非法集会、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等相关安全教育。 2.各部门于7月3日前将假期拟开设的培训、实验实训、竞赛项目按照时间、地点、主办单位、实验实训或竞赛学生名单等填表(附件1)报保卫处一点通。同时安排好暑期值班管理,对值班人员开展暑期履职教育,要求值班人员加强巡视检查,对留校教职工进行安全专项教育,切实加强留校实验实训、竞赛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,落实安全防控措施,明确带班教师和值班辅导员,落实好夜间住宿值班管理人员,7月3日前,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学工处、保卫处。严防不安全、不安定、不稳定情况发生。 3.海外教育学院做好留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, 7月3日前将留校学生名单、护照复印件报保卫处。 4.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、校内施工人员、教职工家属和临时工等人员开展遵纪守法等安全教育,防止儿童玩火,禁止在校园河道等水域戏水、游泳,以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。 5.贵重物品妥善保管,落实责任人。个人贵重物品勿存放在实验室、办公室;部门贵重物品要集中存放,并做好防范措施。暑假封门前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,防止发生盗窃案件和其他安全事故。各部门请于7月3日前到保卫处领取封条。 6.做好门卫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。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,严格落实车辆及人员进出查验、登记制度。强化校园巡逻和“校园110”24小时接警服务与管理。检查和完善校内监控及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况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         三、高度重视防汛防灾工作,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

        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校园防汛工作,积极做好防汛各项准备,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。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和“属地管理”原则,后勤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要迅速对校园排水管网、电气线路、供电设备、避雷设施、简易房屋、学生宿舍、校园食堂、地下建筑等进行全面专项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,及时落实整改措施。要强化对校园内建筑工地管理的监督,督促施工单位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,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,杜绝发生脚手架、工棚坍塌伤人事故。 后勤部门要制定完善的抗洪防汛应急预案,准备草包、黄砂、水泵等必要防汛物资器材,组织抗洪防汛应急救援队伍,遇有洪涝险情立即实施救助。要落实防汛值班工作,严格执行汛期值班报告制度,遇有重大险情,积极处置的同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党委、政府报告,确保信息灵敏、联系畅通。 各部门要在学期结束阶段和下学期开学前后,组织专门力量,开展全面彻底的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,特别注意对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。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,要按照“四个不放过”要求,采取有效整改措施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,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,落实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,严防发生安全事故。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暑期用电、用水、用气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,落实暑期防火、防盗等安全措施,确保安全无意外。

         四、做好外来人员和假期施工队伍管理

          各部门将暑假期间建设项目及施工队情况报保卫处备案(附件2),并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、“谁使用,谁管理”的原则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,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包括安全条款,明确安全责任,防止发生事故后引发争议,责任部门应负责做好施工队及其外来人员备案(附件3)工作。 对施工期间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安全条款的,保卫处将严肃处理;有违法犯罪情形的,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在建筑改造、装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,不得破坏或擅自变动消防设施设备,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。涉及消防设施变更或影响原有功能的,必须报保卫处备案,并负责修复完好。

          五、强化值班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

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办公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强化值班岗位责任,严肃值班纪律。各部门要安排人员定期到校检查办公室及实验实训室安全情况,对有实训、社会培训及改造和建设项目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值班工作,安排专人值班。保卫处要加大暑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,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。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,制订完善的应急工作预案,畅通信息报送渠道,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程序及时报告,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。 特此通知,请各部门遵照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9年6月20